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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外观设计

注册外观设计的拥有人有权阻止其他人制造、输入、使用、出售或出租其外观设计产品。各种产品的外观设计均可注册,包括电脑、电话、镭射唱片机、纺织品、珠宝和手表。注册外观设计只保护产品的外观,并不保护外观设计产品的运作方式。
注册外观设计的期限和条件
有效期最长达25年。可在第5年届满之时再延展5年。
- 外观设计在提交日期或声称具有优先权利日期时必须是新的。
- 该外观设计过往并未为该物品或任何其他物品注册。
- 该外观设计过往并未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或其他地方发表或披露。
- 外观设计拥有人倘若在巴黎公约国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地区提交首次申请注册后, 6 个月内在香港特区申请注册,可声称其具有优先权。
- 倘外观设计拥有人在展览开幕后 6 个月内提交申请,则在该正式的国际展览中展出的外观设计或在该展览后发表的外观设计仍可注册。
注册外观设计的所需资料:
- 一份该外观设计的清楚表述
- 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和地址
- 外观设计的中英文名称
- 外观设计的设计图片
办理所需时间
- 所有文件交齐后的3个月左右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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