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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港签证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布的资料, 除拥有香港特区居留权或入境权的人士外,任何人士如欲来港就业、就读、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居留或以访客身份在港逗留超过可获豁免签证的逗留期限,均须申领入境签证/进入许可。

申请人必须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例如:持有用以返回原居国或所属国的有效旅行证件;没有刑事记录,且其入境不会对香港特区构成保安或刑事问题;以及不可能成为香港的负担等),并符合有关特定资格准则,方可获考虑发给入境签证或进入许可。这些资格准则或会不时予以修订。

我司可以协助以下人士办理来港签证:

  • 来港就读人士的签证申请
  • 来港受训人士的签证申请
  • 专业人士来港就业的签证申请
  • 来港投资(开办/参与业务)的签证申请 [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 受养人来港居留的签证申请
  • 工作假期计划人士的签证申请
  • 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